55.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既定的工作控制目标不变,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建立以乡镇为依托,以村组为主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村为主”战略。力争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总人口要分别控制在695.78万和763.6万人以内。
56.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农村盗窃、抢劫和为害一方的地方恶势力,扫除吸毒、赌博、卖淫、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对一些治安混乱地区有计划地进行重点整治和专项“严打”斗争;加强群众联防联治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57.贯彻落实党管农村工作的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不动摇,坚持党对农村的领导不动摇。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地位。特别是郊县党委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亲自动手解决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行各业要大力支持农业,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把对农业的投入、农民的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及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区县党委工作的首要内容。
58.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少数干部思想不正,办事不公,甚至以权谋私,违法施政,严重影响了党、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必须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要把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要制定农村基层干部施政守则,严格规范干部施政行为,坚持不懈地搞好农村干部廉政建设。同时要为农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坚决制止各种打击报复乡村干部的行为。
59.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把开拓进取意识与求真务实精神结合起来,按照客观规律指导农村工作,防止瞎指挥,减少工作失误。善于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农民的关系,切忌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首创精神,对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及好的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反对虚假浮夸,多为基层办实事而不加重基层负担,不搞脱离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
60.要按照统一、精干、高效、有权威的要求,组建和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对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创造条件,压实担子,把党管农村工作这一原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