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
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998年12月30日中共西安市委九届三次会议通过)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世纪之交党领导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中共西安市委九届三次全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决定》,按照《决定》精神和省委对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城郊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成就及跨世纪发展目标
1.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初步建立了新的农村经济体制,使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通过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走出了以市带县,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路子。充分发挥西安科技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实施农业产业化带动战略,粮食生产稳步增长,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我市城郊型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粮食单产大幅度提高,总产稳步增长。在耕地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主攻粮食单产,狠抓商品粮基地建设,率先在西北建成第一个吨粮县。全市粮食总产突破200万吨大关,比1978年增长43.4%,单产增长70.4%。
--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建成了以“菜篮子”工程和“双三0”工程建设为主的一批颇具规模的菜、肉、蛋、奶、禽、鱼、瓜、果等鲜活副食品生产基地。特别是菜、果、蛋、奶等副食品不但满足了本市供应,还远销国内外。
--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的改制工作,促进了工业园区和“甲级队”建设,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市属工业总产值的68.3%,农民人均收入中有46%来自乡镇企业。
--扶贫经济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走智力开发与经济开发并重的路子,提高了贫困地区自身造血的功能,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条件,蓝田县提前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其他贫困山区群众的生活也都有了改善,经济得到了发展。
--农村文明化程度显著提高。交通通讯事业快速发展,市、县、乡公路网络不断完善;通信覆盖率不断扩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2.今后我市城郊型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发展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改善农业基本条件,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带动战略,积极兴办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步伐,高起点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由温饱型向小康和富裕型农村的转变。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