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1998年11月13日 陕政办发〔1998〕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1月5日发生的泾阳4.8级地震,打破了我省长期以来低水平的地震活动状态,引起全国地震界的关注。专家们研究认为,这次地震的发生,预示着鄂尔多斯地块周围及大华北地区地震活动将呈增强趋势。为此,今后1至3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在关中地区按可能发生6级左右地震进行综合设防是十分必要的。现结合落实我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任务,就加强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近期工作目标
(一)对6级以上地震,省地震局要力争在震前作出预测,并报请省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一定程度的预报。
(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特别是西安、渭南、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的城区,在遭遇6级左右直下型或烈度为8度的地震时,房屋建筑、工程设施出现严重破坏的比例不高于15%,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不出现严重破坏。
(三)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明显提高,地震时不致产生大的恐慌。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政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不失时机、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恢复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地震系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种测试仪器正常运转,观测资料及时准确、连续、可靠;要抓紧做好防震减灾“九五”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增加观测手段,组建流动前兆观测网。要加快地震观测数据资料的传递,及时核实各种前兆异常,缩短会商周期,认真抓好预报经验的总结和预报方法、指标的研究。西安、渭南、咸阳、宝鸡等重点监视防御区要在优化现有观测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补建好本市的小区域地震前兆监测网点,并抓紧布设宏观前兆观测网,及时收集、分析、上报宏观前兆异常。同时,要切实加强群防工作,区内各县、市均应建立和巩固3至5个群众测报点。要千方百计努力提高短临预报水平。
(二)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抗震要求设防,抓紧开展震害预测工作。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属一般性工业和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即将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系统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其结果,确定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建设、石化、铁路、交通、民航、水利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还要注意依照行业抗震设防的特殊要求和规范,加强对抗震设计和施工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中,既不能降低设防要求留下隐患,也不能脱离实际提高抗震设防要求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