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关中、
陕北大中城市天然气工程的通知
(1998年11月13日 陕政办发〔1998〕8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我省关中、陕北大中城市天然气工程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把握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把天然气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抓紧抓好
今年以来,面对新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确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西安、咸阳、铜川、延安、宝鸡等城市的天然气工程极为关注,分别安排了一些财政债券资金,省政府也陆续批准了有关城市的天然气管网工程收费标准,制约天然气工程建设的资金问题基本解决。各有关市政府、省上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把城市天然气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规划,抓紧建设,确保2000年前建成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宝鸡、延安、榆林等市的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天然气基本入户。省计委、省天然气管道建设指挥部要加快西安到宝鸡和渭南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前期工作进度,落实资本金和建设资金,按期开工建设,力争明年“十、一”建成投运。有关市、区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城市气化工程的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基层单位,抓好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1、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扩大天然气用户。要按照“谁用气支持谁,谁多用气优惠谁”的思路,围绕扩大用户、扩大用气量,加大天然气推广力度。对已签定合同的用户,要确保按期供气。西安市要在发展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采暖用户,加快天然气汽车推广等方面为其他城市做出表率,确保今年实现“双20万”的目标,完成200台燃煤锅炉、茶浴炉改造任务。
2、依法划定无燃煤区,有步骤地实施燃煤改烧天然气的替代工作。各市政府要统筹规划,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供气管网建设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法划定无燃煤区,发布限期改造茶浴炉和燃煤锅炉的指导政策,制定出年度计划,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省财政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天然气替代燃煤资金,要重点支持无燃煤区内4吨以下工业锅炉和采暖锅炉的气代煤改造。各市政府也要从环保专项资金中划出一部分,建立一批天然气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