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8年6月17日 陕政发〔1998〕29号)
办好师范教育,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对于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实施教育奠基,科技兴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深远影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我省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师范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
师范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教育事业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所在。高质量的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靠高水平的师范教育来培养和培训。只有办好师范教育,才能形成和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的良性循环。
我省要实现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关键是要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此,必须通过大力加强师范教育,进一步全面振兴教育,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和高素质的劳动者,从而推动科技、教育和经济有机结合,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各级政府要从振兴国家,振兴民族,促进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师范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立师范教育在我省教育事业中经费投入优先,事业规划、计划安排优先,基本建设、技术装备优先,师资配备优先的战略地位。
二、积极推进师范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九五”期间,我省师范教育体系继续稳定为中等师范教育、高等师范专科教育、高等师范本科教育三个层次和现有布局,在此基础上适度发展本科,按需发展专科,调整、加强中师。
从1998年开始,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和铜川市各确定一所条件较好的中等师范学校进行试点,为小学培养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学生毕业后在省内任教,享受大专毕业生待遇。其它中等师范学校的学制视具体情况,可逐步由三年过渡到四年。
在有条件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逐步增设本科班,培养本科层次的初中教师。
积极创造条件,在宝鸡文理学院、汉中师范学院、延安大学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中骨干教师。
陕西师范大学要本着立足陕西,为陕西基础教育服务的宗旨,为我省培养高水平的基础教育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