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方面,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和对典型“三乱”问题的处理力度;加大对造成“三乱”问题的政府行为、部门行为的纠正力度;加大对“三乱”问题的经济制裁力度,力争在七月底前实现国道、省道上基本没有乱设站、乱收费和非授权部门上路乱检查问题。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着重抓好西安市和各地市所在城市,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尤其是对择校生的收费,同时纠正一些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问题。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主要是落实好省政府1995年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两个文件的规定,通过实行企业负担情况登记、聘请企业负担监督员、执收执罚人员亮证执法等制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重点纠正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通过实施按农民负担明白卡收费等办法,努力解决农民社会负担过重问题。在治理建筑市场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严防假招标及其他新的不正之风的滋生,巩固治理成果。
在塑造三个形象工程方面,省公安厅、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协助、指导西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制定操作方案,提出具体标准,采取得力措施,务必使交警、工商、市容管理行业风气有明显改观,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新的形象。年底,省上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逐行业进行评议。
另外,省经贸委、公安厅、教委、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外经贸厅、工商局、物价局、交通厅、林业厅、农业厅,除起好牵头作用外,还要抓好自身的专项治理项目;省国税局、地税局、水利厅、西北电管局、农电局、邮电管理局、旅游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西安海关、金融等纠风工作重点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选择治理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行政监察职能,进一步抓好执法监察工作
(一)在全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工作。对恢复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搞不合实际的集资和达标升级活动,继续开口子,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以及经销假种子、高价倒卖化肥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农民承担的合同内负担不突破农民上年纯收入的5%。全部落实凭卡收费,要使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摊派明显减少。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坑农、害农”案件和因农民负担过重而引发的恶性案件,要从严从速查处。
(二)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对各地市、各部门、各行业1995年以来竣工和1996年在建及新开工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1995年以前竣工的存在严重违法违纪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揭露和查处建筑领域中违法违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建筑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