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文物
保护工作“五纳入”的决定
(1995年7月11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文物保护事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努力推进“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战略的实现。为此,省政府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即: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一、文物保护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文物资源丰富而珍贵是我省的重要省情和主要优势。加强文物保护既是全省人民和各级政府特殊的、重大的责任,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工程。省、地(市)和文物分布较集中的县(区),在制定经济和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坚持把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作为战略重点,以此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力争使我省的文物保护事业能够持续、快速地得到发展。
从1996年起,省上每年从基本建设费用中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设施的建设。文物分布较集中的地(市)、县也要采取相应措施。
2、“九五”期间,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总目标是,基本完成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维修任务,在全面建成地市文物库房的同时,安排建成一批重点县文物库房,较大幅度地改善田野文物和馆藏文物的保护条件,抓好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并力争实现较大突破,努力使我省文物保护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在努力完善和提高现有博物馆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建设一批以博物馆为主体的新的文物景点,突出抓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考古发掘项目,争取发掘一座帝王陵,切实抓好文物的内展外展,促使文物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而带动第三产业和关联行业的发展,使文物与旅游以及经济的发展在更高层次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综合效益。各级政府都要按照这一总目标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确定当地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目标。
3、我省是大遗址分布密集的省份,省内各大遗址多是历史上著名都城的遗址,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比较集中和相对系统地反映了人类社会重要发展阶段的文明成果。遗址所在地各级政府在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大遗址的保护、研究和展示体系的建设问题,要组织力量,尽快拿出总体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规划一经确定,就要抓紧组织实施,力争“九五”期间高质量的完成一批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