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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震减灾工作方案

  3、制订灾时社会治安保卫措施(包括对劳教人员和在押犯的管理和控制)。
  (十)生产管理部门(省经委牵头)
  1、配合各防灾、劳动部门组织重点监视区的工矿企业制订防灾安全教育大纲,增强职工防灾意识和应急情况下安全处置能力。
  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抗灾、救灾的防范、检查、物资保障等工作。如煤矿的安全出口、备用电源、井下排水通风设施、人员疏散等防范工作。
  3、负责对可能遭到破坏的重要工厂、矿山、交通、邮电等的自备电源和整个动力系统(包括电、汽、水、气)的保护和加固进行检查。
  (十一)保险部门
  1、对重点监视区的投保户进行防灾检查,配合省建设厅做好投保户建筑物的抗灾加固工作。
  2、加强保险业务档案的备灾管理。
  3、配合防灾部门的灾害评估工作进行理赔勘查。
  (十二)驻陕部队
  1、在部队中开展拥政爱民、抢险救灾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
  2、由省军区统一组织驻地部队制定好抢险救灾预案,明确省、地两级部队救灾指挥部的职责和分工。
  3、参加地方政府减灾工作机构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三、震情短临判断和应急决策程序
  (一)地震短期预报的发布和应急准备工作
  1、省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省地震局的短期预报意见后,立即召集全体会议,听取地震局的震情汇报,审议预报依据并报告省政府。
  2、省长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是否发布短期预报。
  3、发布短期预报之前,通知有关地、市行署、政府,本着内紧外松原则加强地震监视和应急准备。
  4、发布短期预报后省地震局系统要加强地震监测和短临异常综合分析,做好临震的跟踪预报。
  5、发布短期预报后省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省级各有关单位和所预报地区地震对策方案落实情况,作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
  (二)临震预报和应急工作
  省地震局提出临震预报意见后,省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短期预报,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应立即报告省政府,由省政府决定是否发布预报和进入应急阶段。
  临震预报不仅要提出地震的三要素(地震的时间、地点、强度),同时应进行震害预评估,提出群众外宿避震的房屋质量、范围和时间。
  (三)无短临预报而突然发震后,立即转入应急体制。
  四、震后的应急工作及其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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