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维护、检修、加固通往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现有通信线路。
2、经常检查和调试重点监视防御区及省邮电局应急用无线电台及发电设备,确保灾时正常运转。
3、准备通讯设备和线路的抢修材料和工具。
(四)医疗卫生部门(省卫生厅)
1、指导重点监视防御区组织医、护、卫、各类技术人员参加的灾时救护小组,进行各种创伤救护技能训练。
2、做好重点监视区医疗器械、急救药品和小型发电设备的储备工作。
3、做好重点监视区医院、卫生院的房屋加固。宣传灾后防疫、自救知识。
(五)交通运输部门(省交通厅、西安铁路分局、安康铁路分局)
1、维护加固公路,准备好主干公路的抢修材料和机具。
2、预测可能被破坏的路段及绕行的线路。
3、做好救灾车辆和检修队伍的准备工作。
(以上工作省交通厅负责)
4、对通往重点监视区的铁路及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和加固。(西安和安康铁路分局负责)
(六)物资部门(省粮食局、物资局、石化厅、商业厅)
1、抓紧重点监视区粮库、粮食加工厂的维修加固,调整粮源,留有储备。(省粮食局负责)
2、做好钢材、木材、水泥、油毡、麻袋、平板玻璃等应急物资的筹集工作。(省物资局负责)
3、加固并定期检查重点监视区油库、加油站,储备应急汽、柴油。(省石化厅负责)
4、准备适当数量生活急需品,包括帐篷、塑料纸、铁钉、铅丝、绳、电筒、电池、蜡烛、灯泡、御寒物品等。(省商业厅负责)
(七)水利电力部门(水利水保厅、西北电管局)
1、加固并定期检查重点监视区水库、堤坝,消除隐患。
2、提供重点监视区水库决坝后的洪水淹没预测图。
3、对险库堤坝安装险情报警装置。
(以上工作省水利水保厅负责)
4、储备救灾应急用线材、变电设备并安排落实抢险人员。(西北电管局负责)
(八)计划、财政、民政部门
1、全面负责协调救灾所需各种物资和粮款的筹集工作(省计委和省财政厅负责)
2、制定重点监视区救灾预案,安排好一次较大灾害救急所需的救济粮款。(省民政厅负责)
(九)公安保卫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1、监督并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保管工作。
2、准备好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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