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

  5、要积极抓好农村技术、人才、信息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按照有形市场同无形市场并重的原则,各地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建立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科技成果交流会、人才交流会和科技信息发布会;鼓励农村聘请科技人员、经济专家长期担任技术经济顾问,聘请有关专家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企业经营问题进行论证和“会诊”。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农科教结合的市场机制切实得到强化。
  四、突出抓好县乡两级农科教结合实体的建设
  农科教结合应以县为基础、乡为重点,在政府统筹落实科教兴农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兴办融教育培训、研究示范、科技推广、经营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实体,逐步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县一级,首先要集中农科教各部门的力量,努力办好一两所起示范和骨干作用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农业技术教育推广中心。这类实体可以由农、科、教各部门联办共管,但要做到责任落实,关系协调。也可以在政府统筹下实行由农口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主管,科技、科协等部门和团体配合的体制。还可以实行其他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不管实行哪种体制,总的要求是,一定要抓住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尽快采取适当方式,把原来隶属于各部门的办学实体,统筹结合成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综合性职教中心,以便统一安排全县各类培训、推广任务,提高科教兴农的整体效益。不论采取哪种各办学和管理形式,农、科、教等有关部门都要在专业设置、招生、师资、毕业生使用、基地建设、推广项目确定等方面实行全方位联合。乡镇要在政府统筹下,把农、科、教各部门的站、所、场、校,以及群众性的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组织起来,以条件较好的农技校或农村技术推广站为依托,逐步建成农科教综合服务中心。
  县、乡农科教结合实体都要围绕当地主导或支柱产业发展和农民奔小康的需求,以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为重点,为群众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实体内部要联合农、科、教各部门和广大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担负起当地产业发展的技术引进、人才培训、咨询指导、加工购销等责任;有条件的地方还应积极向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县、乡农科教结合实体的建设应当纳入县、乡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农科教统筹结合的要求,逐步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不能盲目铺新摊子,防止重复建设。
  五、建立农科教结合的资金统筹与保证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