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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

  1、各级人民政府都要紧紧抓住农业发展、科技进步、人才培养这条主线,对科技兴农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在项目确定、人才培养和培训方案制订、技术力量组织、实验基地和设施使用,以及资金筹措和安排使用等方面,实行全面统筹。坚持智力开发、科技开发、经济开发同步安排,对各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综合利用,合理配置。省和地区(市)两级主要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从宏观上抓好科教兴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政策指导和部门协调等工作。县、乡两级要着力组织各方面力量,充实和健全科技培训与推广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使现有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各级科技下乡人员在继续积极参加大规模农业综合技术集团化承包、抓好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农村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知识、人才相对密集、直接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引导师生员工以各种方式向广大农村扩散和辐射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科技集团承包的基点、各科学实验示范基地、重大技术项目推广示范点,都应主动联系当地几所职业中学、农民技校,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使之成为所联系学校的教学实习基地。
  3、农村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思想,在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培养目标和教学安排,根据各自特点,积极参加科教兴农工作。要统筹规划,采用多种形式,对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广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使之尽快成长为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生力军。职业技术学校、农民技校、农业函授大学、农业广播学校、各类民办科技组织、培训中心,都要积极参加科技集团承包、科学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和重大技术项目的推广,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培训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有机结合。各类学校的实习基地、校办企业都应办成当地农科教结合、开发致富的样板。
  4、大中专院校要进一步改革教育内容和招生、分配制度,主动为农村培养更多的“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急需人才,特别要注意培养科技型企业家和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市场的人才。农业科研院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要求,调整科研主攻方向和力量配置,加强名、优、特、新产品和农产品的产后配套服务项目的研究,特别是贮藏、保鲜、包装、贮运和深度系列加工增值的研究,尽可能使技术和智力固化、物化。农业类院校和科研院所都应当与县乡建立相对固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坚持选派得力的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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