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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陕西省扶持三门峡库区贫困移民发展生产周转金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明确扶持对象。《暂行规定》中规定:周转金扶持的对象是一九八八年人均收入在250元以下的贫困移民。各地要按照这个标准,组织人员,调查摸底,查清移民中的富裕(人均500元以上)、温饱(人均250至500元)、贫困(人均250元以下,有劳动力)、特困(人均250元以下,无劳动力)四种户,立卡、造册、建簿、建立档案。
  2、落实开发项目。要以移民贫困户为对象,按照“市场需要、移民能办、当年受益、长期见效”的原则,因地因户制宜,帮助每户落实开发项目。
  3、实行技术、资金、物资配套扶持。开发项目落实以后,首先要帮技术,可以采取举办短训班的办法,“干啥教啥,谁干教谁,专项培训,短期见效”,帮助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个人能够掌握自己计划开发项目的生产技术。然后按照各个贫困户落实的开发项目,配套扶持周转金和生产物资,使项目尽快投产、受益。
  4、实行跟踪帮助。扶贫的根本目的是帮助贫困移民彻底脱贫。因此,对贫困户的扶持工作必须按照这个要求,跟踪长期帮助,负责到底。今年安排的周转金,要尽快按项目落实,扶持到户,明年年底前要见到成效。对已经扶持过的贫困户的脱贫情况也要定期复查。尚未脱贫的要再采取措施加以扶持,下到真正脱贫为止。
  三、认真加强周转金的管理工作。扶持移民开发生产的周转金是低息有偿资金,款数较多,条件优惠,必须认真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效益。一是要建立专帐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定向使用,使资金只能用于扶持移民发展开发生产,不能用于一般性生产费用支出,更不能用于生活救济和非生产用途。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挪用滥用,坚决杜绝贪污盗窃和铺张浪费。二是安排使用周转金必须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办事,注重经济效益,讲求实效。重点用于扶持那些对移民脱贫致富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的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有条件的 
也可以发展一些小型工副业、运输业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产业政策要求,且忌盲目建设,劳民伤财。三是要努力抓好周转金的回收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这笔资金的作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协助产业银行,抓好到期资金的回收。努力做到及时回收,加速周转,流动使用。决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调客观困难,贻误回收时机。否则,必须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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