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整顿我省建筑市场意见的报告

  (一)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申请开业,均须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其技术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后,方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已开业的单位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复查手续,重新确认技术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外出承接任务者,须持复查证件到承担任务地区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方可参加投标、议标和承揽任务。
  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建筑安装施工队伍来我省参加投标、议标或承接任务者,应持所在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技术资质证书、营业手册和经公安机关加盖印章的来陕人员名册。集体建筑企业,还应持所在地县级银行或信贷部门的财务担保证明,到任务所在地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登记。重新审核技术资质等级。建筑单位中标或承接任务后,持任务所在地、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和有关证件,经省建设厅批准并领取《外省建筑企业施工许可证》,然后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临时营业执照》。凭《临时营业执照》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银行开户,在税务部门登记。每承接一项工程都要履行上述各项手续。对一九八五年底以前已在我省承担任务的单位,凡未办理审批、注册登记手续的,应于今年五月底以前补办,逾期不办者立即清退,并处以罚款。
  经批准来我省承包工程的国外企业,包括与中国建筑企业合作承包、独立进行承包以及提供服务的国外分包者,应由省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施工许可证,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工程承包活动。国外企业应提供下列证件:所在国(或地区)政策主管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证件;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企业以前承包过相同类型工程的名称、建设地点、承包金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等情况;企业现有施工机具及技术队伍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的名单和简历;公证机构对有关证件的公证材料。
  (二)坚决取缔无设计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工程的设计,违者没收其设计文件及非法收入,并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三至五的罚款。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无证设计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无正式设计单位设计图签的图纸,施工单位一律不准施工,违者处以一至五万元的罚款。
  各设计单位都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地完成设计任务;需要联营时,应签订正式协议,不许随意私拉兄弟单位职工为其工作。违者,降低其技术资质并处以罚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