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整顿我省建筑市场意见的报告

陕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整顿我省建筑市场意见的报告
 (1986年5月6日)


  近两年来,我省建筑业推选了招标承包经济责任制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等改革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各个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搞活了建筑市场,加快了建设进度,提高了建筑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在建筑队伍迅速增长和建筑市场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由于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出现了一些为承发包工程任务送财礼、拉关系、要回扣等新的不正之风,以及无证单位承揽设计、施工任务、越级承包设计、施工任务,出卖合同、帐号、执照等违法乱纪行为。
  为了迅速扭转上述种种新的不正之风,促进建筑业改革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有必要对我省建筑市场进行认真整顿,现将整顿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整顿的目的和要求
  整顿建筑市场,要按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主要解决干扰公有制改革、危害经济发展,污染社会风气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和小团体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倾向;坚决克服忽视工程质量社会效益的倾向;坚决克服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忽视职工队伍建设和不抓企业经营管理的倾向。通过整顿,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发展大好形势。
  二、整顿的重点
  整顿建筑市场的重点是取缔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越级承包工程任务。要查处内外勾结,上下串通,行贿受贿,坑害国家和用户的违法行为;查处出卖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帐号和倒手转包牟取不正当收入的违法行为;查处因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纠正胡蒙乱要、高估冒算、敲诈勒索、设梗刁难等恶劣行径。
  三、整顿范围
  凡是参加城市(包括县城)和工矿区建筑市场的单位,不论其性质、规模、技术等级和隶属关系,均属整顿范围。
  (一)省内(含国务院各部驻陕单位和农村进城承包工程的单位)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以及装饰维修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种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和工程承包公司。
  (二)在我省境内承担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施工的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建筑企事业单位。  
  四、具体规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