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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推行第二轮承包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
 我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推行第二轮承包的意见的通知
 (1990年9月18日)


  我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是一九八七年起步,一九八八年全面铺开的。到今年年底,全民企业的第一轮承包大部分已经到期,推行第二轮承包的工作在即。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承包制符合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是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企业的一条成功之路,已经和正在显示强大的生命力。承包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打破了两个“大锅饭”,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了企业的内部配套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我省第一轮承包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承包制效能的进一步发挥。这些问题是:一些企业承包基数的确定不尽科学合理,出现“苦乐不均”的情况;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行为短期化的问题;一些企业没有完全理顺厂长和职代会的关系,使职工积极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发包方责任不清,出现了“以包代管”的现象;企业的外部环境趋紧,影响承包制作用的发挥。所有这些问题,需要在第二轮承包中着重解决。
  根据今年《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本着“稳定政策、兴利除弊、分类指导、多作贡献”的方针,按照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原则,结合我省企业承包的实际情况,现就搞好第二轮承包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抓好两个承包期的衔接
  (一)要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承包条例》和承包合同的规定,对所有承包到期的企业进行审计,为企业承包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给新一轮承包提供依据。
  (二)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可分别实行滚动承包,延长承包期或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不管采取哪种方式,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全部进入第二轮承包期。
  (三)要认真做好企业第二轮承包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从现在起,各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力量,按隶属关系对企业的状况进行调查、测算,为第二轮企业承包做好准备。省财政厅、经委、劳动厅、银行等部门,要分别对省属各企业“八五”期间(按年度)应上交的利润承包基数和递增比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进度的要求和能源的供应分配、劳动工资总额分配和工效挂钩比例、贷款指标的划拨和还贷计划等,都要经过调查研究,进行认真测算,提出具体意见,于今年十月底以前报经各口主管部门和省体改委商定后,下达给各企业主管部门,再由企业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为了搞好新的一轮承包,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可以先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开。承包合同的签订要从实际出发,成熟一个,签订一个,成熟一批,签订一批,力争在一九九一年一季度签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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