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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失效]

  (四)加强城乡协作,发展产品扩散
  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清除城乡壁垒,打开城乡门户,组织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合理流动,这是发展乡镇企业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趋势。应当因势利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大搞产品扩散和协作联合,是加强城乡协作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对于带动和促进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城乡商品经济,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我省大中型企业基础雄厚,搞产品扩散有很大潜力。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又为大搞产品扩散与协作提供了一个大好时机。各级各部门,要认清这种形势,把大搞产品扩散与协作联合作为冲破条块分割,改变“大而全”的封闭状况,搞活城乡经济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要在这方面大做文章。
  搞好产品扩散和协作联合,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大中型企业要解决“大而全”的问题,克服放不下大架子,不相信乡镇企业等糊涂观念;乡镇企业要着重解决不自觉的盲目状态和单纯的“揩油”思想,提倡主动、真诚地合作,当好配角。第二,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主要用经济手段,不要搞“拉郎配”。第三,协作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可以以优质、拳头产品为龙头,或者以骨干厂为“龙头”,城乡企业结合,形成生产配套成龙;也可以由城市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设备、资金和管理人才,农村提供场地、厂房、劳力等,联合办厂,合股经营。第四,要根据需要,建立一个专门抓产品扩散、协作联合的班子和相应机构。
  在搞好产品扩散的同时,要提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同乡镇企业大搞技术协作,发展科研--生产联合体,开发新产品,迅速形成生产能力。部门和企业定点支援乡镇企业的办法,要继续坚持下去,不断总结经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积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企业活动
  乡镇企业的体制改革,要继续解决政社分设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好乡村党政机构同企业的关系,纠正行政干预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使其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实行拆股联营,改变企业的“官办”性质为民办企业,实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凡是班子较强,生产稳定,盈利较多的企业都可以这样做。要在清户核资的基础上,按人、按劳或按人劳比例折股,发放股证,落实到户,参加股金分红。为了便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一般应留一定的公股;实行利润集体提成的企业,也可以不留公股。股金分红的比例,一般控制在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联营中所折的股,一般只作为分红凭证,不能随意抽走;新入的股,则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折股联营企业,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招聘或职工民主选举的厂长、经理管理企业,使企业与党政机关脱钩。董事会要充分行使职权,包括确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决定企业领导干部的招聘和任免,组织监督经营承包,确定利润分配办法等,但不要过多地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暂不实行折股联营的企业,也要采取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向农民返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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