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升级的考核指标,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粗后细的原则,按照行业特点,分别提出要求。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主要考核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益。商办工业,主要考核产品质量、物质消耗和经济效益。商办工业企业的主要产品质量、物质消耗等考核指标,可参照国家经委《关于企业升级若干问题的说明》和省经委、省加强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陕西省评审省级先进企业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制定。省级先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必须达到省内同行业一九八五年前三名的先进水平。
三、搞好试点。商业企业的升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进行。就全省讲,今年主要是做好准备,搞好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开展试评。一九八八年起,走上正轨,每年评审一次。
企业升级的准备工作,一是摸清企业现状,重点是经济效益、社会服务效益和管理现状;二是搜集省内、国内同行业先进指标和管理资料;三是比照先进标准,找出差距,明确赶超对象和目标,制定企业升级规划;四是制定升级标准,今年国庆节前要求首先把工业品批发企业、工业品零售企业、农副产品批发企业、副食品零售企业、饮食业、服务业、肉类冷藏加工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等行业的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制定出来。
升级试点,首先选择在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今年下半年,要求各地市、各主管厅、局、社分别选择三至五个不同类型的企业试点。通过试点,检验所制定的考核指标的可行性,同时为面上开展升级工作提供经验。各地市、各厅、局、社确定的试点单位和主持试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应报省财贸办公室备案。
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开展升级评审工作。一九八七年试点企业的评审,在一九八八年年初进行。具体办法,由省财贸办公室另行安排。
四、严格评审。企业升级的评审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要按照企业申请、逐级审查、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凡申报省级和省级以上先进企业的单位,必须首先经过自查确认达标后,填写升级申报手续,按隶属关系报请主管部门审查。省级先进企业由主管厅、局、社审查,提出意见,省财贸办公室汇总审查后,报省加强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地市先进企业,由地市审定,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省和地市两级先进企业,由省、市(地区行署)分别命名和表彰。同时在信贷、出口、工资、奖金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少数管理好、考核指标均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越级申报,但要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和推荐。无论那一级先进企业,都不搞“终身制”。不论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大小,符合标准的就上,不符合标准的就下,使企业升级工作真正成为推动规范管理、规范服务、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