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1年2月9日 实施日期:2001年2月9日)废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的补充通知
(1985年2月1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的报告的通知》已印发各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规划,狠抓重点。商办工业是食品行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行业多,涉及面广,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各地市、各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对各行业的发展方向、重点、网点布局和技术改造、开发利用资源、人才培养,都要做好规划,统筹安排。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主,从市场需要和不同消费水平出发,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努力开拓新的生产服务领域,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我省近几年发展的重点是:(1)综合开发粮油、动植物蛋白、添加剂等食品基础原料,为食品工业多品种、多规格创造条件;(2)在搞好大众化食品的同时,积极发展高、中档食品、旅游食品、营养滋补食品、医疗食品、婴幼儿食品、快餐配餐等方便食品,使食品市场更加丰富多彩;(3)努力恢复传统的风味食品和名贵食品,特别是我省各地历代的名贵食品,在食品行业中应独树一帜;(4)积极地、实事求是地兴办饲料工业、生物化学工业、粮油精加工,把粮食转化工作大大向前推进一步;(5)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有计划地调整农副产品加工布局和结构,搞好农副产品深加工、精加工。
二、认真贯彻优惠政策。我省商办工业基础薄弱,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应予积极扶持。除按国务院国发〔1984〕104号文件规定实行优惠政策外,再作以下补充:(1)综合性食品企业中生产的属于国务院通知中指出的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产品,其销售收入占到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应视同专业厂对待,达不到百分之六十的,以一九八三年实绩为基数,计算出一个固定比例,按比例分别征收;(2)对专门生产婴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学校的快餐、课间餐的企业或车间,凡产品不进入市场,以社会效益为主、工厂保本或微利经营的,免征产品税和所得税;(3)以银行贷款新办的食品企业、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在贷款没有偿还完以前,免交各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