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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压缩和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压缩和严格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
 (1988年9月27日)


  今年以来,我省贯彻国务院的指示,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社会集团购买力膨胀的势头还没有压下来。据省控购办公室从购买方统计,一至八月份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较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十点六三,其中购买非生产性专控商品较上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十六点九二。一些部门、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犯财经制度和控购纪律,逃避监督,搞攀比,摆阔气,浪费国家大量资金,擅自购买高档控购商品,与民争购紧俏商品的现象相当严重。这种状况,如不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扭转,不仅会加剧市场供需矛盾,推动部门商品特别是市场紧俏商品价格上涨,而且加大财政开支,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妨碍改革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最近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抑制需求和消费基金膨胀,稳定物价,稳定市场,节减财政开支,纠正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促进党政机关廉洁从政,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保证改革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对大力压缩和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再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压缩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健全办事机构,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好。对省政府确定的今年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百分之二十的任务,要严格考核,千方百计确保完成。今年完不成压缩任务的,所差部分要加到明年的压缩任务上。
  二、从现在起,将社会集团专项控制购买的商品由十九种(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沙发、地毯、沙发床、空气调节器、录音机和多用机、录像机、照像机和放大机、大型或高级乐器、百元以上的家俱、呢绒毛料及其制品、纯毛毯、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各种电取暖电煮水设备、复印机)扩大为二十九种。新增加的十种控购商品是:电子打字机、电传机、羽绒服、风雨衣、吸尘器、丝绸及其制品、五十元以上的钟表、一百元以上的灯具、十三种国家名烟和进口卷烟、十三种国产名酒和进口酒。对二十九种专项控购商品中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十三种国产名酒和进口卷烟、十三种国产名酒和进口酒,从现在起,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两年内一律禁止购买;对其它专控商品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经审批可以购买者外,用于其它方面的,从现在起,两年内也一律停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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