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怎样确定的?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依据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略有积累”的基金筹集模式和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十三、企业按多少比例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1998年4月1日起,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现低于或者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的。应当逐步过渡到位。今后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逐步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即采取个人缴费增加一个百分点,企业缴费降低一个百分点,最终降到20%。
十四、职工个人按多少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收入(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的。社会保险机构每月委托职工所在单位扣缴。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2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费。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地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低于地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地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十五、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怎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雇主,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缴纳,其中由雇主缴纳14%,雇员缴纳4%,并逐步过渡到雇主缴纳10%,雇员缴纳8%。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缴?
省政府文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缴,其目的是增加劳动执法的严肃性,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缴:一是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收缴;二是有利于强化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三是有利于税收体制改革;四是有利于确保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按时足额的发放,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