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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证券委关于搞好我省上市公司和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对上市公司送配股管理。鼓励以国有资产存量认购国有股配股,鼓励将配股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兼并企业。国有企业兼并要以有利于促进优化资本结构作为先决条件。各地区、部门要预先安排好所属上市公司增设配股时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配股资产,对兼并对象也要事先预选,所有这些预选企业和预选资产,都应在一年前进行重组剥离,将富余人员分流下岗,辅助单位分离单独核算,对债务进行重组,以使最有效的资产进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送配股方案事先应报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允许随便放弃国有资产配股权,未经批准随意放弃国有资产配股权的,要对有关主管地区、部门、企业给予必要的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兼并工作的指导。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有关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兼并有效资产,使上市公司与被兼并企业优势互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必须坚持走低成本扩张的道路,兼并前必须算好成本帐,对于投入产出不佳的兼并方案,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六)进一步加强股权变动管理。上市公司非国有股发生5%以上变动的,应报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凡涉及上市公司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股权变动的,必须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上市公司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股权重大变动的,须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报省政府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我省今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规模,使企业上市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发展新的支柱产业服务,为增加新的财源服务,为再就业服务,为在总体上增强我省经济实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出贡献。当前,组建上市公司的重点,是鼓励兼并、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注重实效;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强化上市公司的转机建制工作,改变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下大力气抓好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审查,规范要求,努力提高新上市公司质量。严格新股上市审批程序,规范发行企业的改制过程,企业上市改制方案要保证上市股份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新上市公司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按照省证券委员会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的上市公司预选标准要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上市预选企业。
  省证券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要求,及时提出每年企业上市工作基本方针和上市公司预选标准,报省政府审定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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