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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1995)[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3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1995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对《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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