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发布日期:1997年3月27日 实施日期:1997年3月27日)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
《贵阳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议
(1991年5月20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贵阳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同意将《
贵阳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
一条中“国务院《
城市规划条例》”的表述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