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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决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年5月12日 实施日期:2006年7月1日)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以及《
海南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47次、第153次、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12月31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
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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