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广西科研院(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类科研院(所)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成绩或成效突出的机构,要在科研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成绩或成效欠佳的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给予改变和提高。
2、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益驱动的新机制。
(1)抓好柳州市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增强企业发展的实力和后劲。积极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大力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总结推广明阳农场和广西大学按市场机制运行,共建“广西淀粉化工技术研究中心”的经验,引导一些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或合作共建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产学研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增强一批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使其由一般工业生产型向以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为主的科技型企业升级。推动乡(镇)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4)按照“宽、高、多、快、大”的思路,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宽”,即思路要宽,动员面要宽,各个领域都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高”,即要求创办民营科技企业要有高的科技内涵、高的技术起点、高的产品档次、高的经济社会效益;“多”,即多种类型、多种行业、多种经营;“快”,要充分发挥自身机动灵活的长处,快上、快干、快发展;“大”,要摆脱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不搞小而全,搞大联合,上大规模,形成产业集团。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联合,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或股份制企业。
3、建立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的社会支撑体系,即新型的科技管理体系、科技投入体系、技术市场体系和科技政策法规体系等。
(1)建立新型的科技管理体系
继续加大科技计划改革的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搞好联动,提高效益”的要求,加强各类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使经费由分散、重复投入向集中、重点投入转变。科技计划项目要逐步实行招标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保证科技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招标的公开性、公正性。
——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和项目、成果数据库,使科技成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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