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科委关于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7年12月31日 桂政发〔1997〕109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今后几年是我区全面实施“科教兴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区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9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我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我区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科研院(所)通过综合配套改革,使科研创新水平、科技发展后劲、科研成果产业化、经济效益和分配水平等有了较大提高;科技人员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逐步增强;全区80%以上的科技人员进入了经济建设主战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现有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技术经济服务组织已发展到9300个,构成了技农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科技服务网络;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1843家,技工贸收入超过20亿元;科教兴县、兴乡、兴村全面展开,科技“创先”活动开始起步,科技进步的激励机制和社会环境逐步形成。但是,科技体制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科技体制改革与其他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机制不完善,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效果不够明显,科研机构低水平重复和自我封闭的问题尚未解决,等等。这是今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我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