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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干部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3、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审批程序。(1)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调整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2)对决定调整下来的干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找其谈话,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
  四、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人才引进工作要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
  1、引进对象。
  要在拓宽渠道,广纳人才的基础上,重点引进以下几方面人才: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具有突出专长的领导干部;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包括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研究员和博士研究生,高新技术学科带头人等;区内紧缺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紧缺专业的国内外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积极引进外国专家。
  2、引进途径与方式。
  ①领导干部和科技副职的引进,抓住中央、国家机关、特别是科研部门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时机,组织力量,赴京进行联系落实。领导干部还可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
  ②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留学生、研究生、本科生的引进,分别由自治区人事厅、教委等部门牵头,有关用人单位协助,赴有关科研单位和重点高校进行考察遴选。
  ③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要通过宣传我区邻近港、澳、台和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向全国公开选调和招聘的方式进行。
  3、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
  ①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科委、教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区各行各业人才资源和需求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按需引进。
  ②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从区外引进的人才,一般采取先挂后任的方式,经挂任期考察确实优秀的,正式任命,不胜任职务的,挂任期满回原单位,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各有关单位要分工负责,紧密配合,使引进人才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引进人才工作的投入,为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紧紧围绕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任务,推动我区改革发展“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决策的实现,立足改革,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分类分层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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