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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的决定
 (1984年11月7日 桂政发〔1984〕167号)


  广播电视大学是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录相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远距离教学的新型多科性高等学校,它比普通大学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能为广大有志深造的人员提供就地分散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电大教学有全国统一的要求,又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有保证,受到社会的欢迎。实践证明,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是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有效途径,是有强大生命力的一种新型高等教育形式。为了适应我区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专门人才的大量需要,在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其它形式成人高等教育的同时,必须加速发展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要有大的突破。现阶段电大主要是培养大学专科水平的人才,计划一九八四年招生五千人,一九八五年招生七千人,在校学生达到一万五千人;一九八六年招生一万人,在校学生达到二万二千人;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和电视覆盖面的增大,力争到一九九0年在校生达到五万人。结合我区经济建设和各行各业对人才急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要认真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的各类专门人才。区电大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全区的总体规划,各分校也要制定自己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规划。
  二、电大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区电大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高等学校,由区教育厅和区广播电视厅共同管理,以区教育厅为主。今明两年,在各地、市和柳铁、区直建立电大分校(百色、河池地区为电大民族分校),有条件的县建立电大工作站。各地、市、柳铁电大分校,是各地区行署、市政府、柳州铁路管理局直接领导的高等学校,属处级建制,在教学业务上接受区电大领导。区直电大分校由区电大和区直属党委共同领导,以区电大为主。各县以及连续招生、办班较多的区直厅局可建立电大工作站。县电大工作站由县教育局主管,教学业务受地区分校领导。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办的电大工作站或基层电大教学班,教学业务由当地电大分校领导,行政管理由办班单位负责。各级电大所需的师资、经费、编制、校舍等办学条件,应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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