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太平天国在永安活动旧址
(武庙)等八十六个单位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桂政发〔1981〕130号 1981年8月25日)
根据国务院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发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我区自一九六三年以来,先后公布了一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经过文物普查,又发现了许多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现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古建筑和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国发〔1980〕120号)精神,决定再增加太平天国在永安活动旧址(武庙)等八十六个单位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特予公布。
这批新增加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自治区文化局会同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近期内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划出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可委托文物所在地的公社、机关、学校、团体负责(有的可成立群众性的文物保护小组)。
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单位都不得据为己有。目前占用革命纪念建筑和古建筑而又有损这些建筑安全和有碍开放游览的单位,都必须限期迁出;经过审核可以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要与文物管理部门签订合同,严格遵守国家对文物安全保护的各项规定,共同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以上通知,希研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86处)
(一)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共11处)
编 分
类 名称 时代 地址 备注
号 号
1 1 太平天国在永安 1851年 蒙山县城武庙 包括西城墙
活动旧址(武庙)
2 2 刘永福故居 1891年 钦州县城
3 3 镇南关起义 1907年 凭祥市友谊公社
地址~右铺山三 卡凤大队
炮台
4 4 恩隆县农民运动 1926年 田东县平马镇 附:红七军标
讲习所旧址 语
5 5 共青团南宁地委 1926年 南宁市北宁街
旧址
6 6 北流县农民运动 1927年 北流县城
讲习所旧址
7 7 中共广西省委机 1928年 北流县城
关旧址
8 8 中共广西省第二 1929年 南宁市向阳公社
次代表大会旧址 津头大队
9 9 梧州中山纪念堂 1929年 梧州市北山公园
10 10红军堂 1934年 兴安县界首公社
11 11红军楼 1934年 龙胜各族自治县
平等公社龙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