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发展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的商品集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以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流通产业化。鼓励以城市为依托的要素市场向小城镇延伸。
3、小城镇市场建设要坚持政府组织、统筹规划和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兴办市场。积极探索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办市场。
(九)以试点镇为载体,搞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试点镇及所在县(市、区)应制定配套政策,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人员到试点镇兴办技农贸、技工贸一体化的经济实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大中型企业为试点镇提供人才、技术等多种服务,将“星火计划”优先引向试点镇。
2、从实际出发,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形成镇、村、专业户三级服务网络,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项目+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农工贸一体化的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划下,鼓励金融机构向试点镇延伸,建立分支机构、储蓄网点,开展商业金融服务。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清理和规范农村合作基金组织。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以试点镇为基地开展各类农村保险业务。
4、建立健全以市场信息和统计资料为主体的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服务。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注意搜集、整理各种统计基础资料,传递各种经济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劳务信息等,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作用,努力沟通农村与城市的信息桥梁,打开农村走向城市化的大门。
(十)抓好试点镇精神文明建设
试点镇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在试点工作中,综合考虑促进科技进步,发展教育事业,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控制人口增长,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要以集镇为重点,以镇带村,制定规划,逐步推进。文明村镇建设要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基层政权结合起来,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民服务的功能结合起来,同计划生育、节约土地、环境建设结合起来。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成为所在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信息、卫生保健的中心,建设成为向农村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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