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
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关于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1997〕44号 1997年6月16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学校: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关于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社会所关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确保199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新生质量,圆满地完成199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任务。
招生工作结束后,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199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办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班招生规定〉的通知》(教成〔1997〕2号)精神,为做好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组织生源,切实完成招生任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1997年区内外有236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计划在我区招生27189人。其中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和区外地方所属176所院校招6208人,区内60所院校招20981人;业余学习21391人,脱产学习5798人。具体分为:职工大学3676人,教育学院2540人,管理干部学院2568人,广播电视大学3700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夜大学325人,函授部12328人,成人脱产班2009人,教师班43人;高中起点专科25003人,高中起点本科90人,专科起点本科非师范类851人、师范类1245人;理工类12165人,文史类11919人,外语类1061人,体育类438人,艺术类511人,西医类604人,中医类134人,劳改劳教类18人,其他高职班339人。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树立长远目标,做好培训计划,积极动员本系统、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专业布局和招生面向。录取新生时,对上线考生不足开班人数的院校及专业和上线考生较多的院校及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数或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