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计划免疫覆盖率达90%,消灭脊髓灰质炎,明显降低营养不良性疾病和脑血管疾病致残。
  --加强耳毒药物管理,使药物致聋发生率降低1/3。
  --控制环境缺碘危害,消除碘缺乏病及碘缺乏致残。
  --减少工伤、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致残。
  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综合协调。
  各有关部门和团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现有工作渠道、机构网络、专业力量的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2、摸清情况,制定工作纲要。
  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制定广西实施《全国残疾预防工作纲要》方案,确定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落实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3、完善法规,认真执法。
  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疗卫生、药品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已有的和正在制定的相关法规,要适时充实预防残疾的内容;对与预防残疾关系密切的重要法律法规,建议制定实施细则和地方实施办法,保证切实执行。
  4、普及预防知识,增强预防意识。
  组织编制通俗易懂的预防科普读物、宣传画、音像制品等,广播、电视、报刊开设专栏和专题,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特别注意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
  5、认真实施重点预防工程。
  --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认真执行《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近亲结婚,进行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缺陷筛查。
  --控制传染病、严重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加强计划免疫,大量减少破伤风、麻疹、流脑、结核、白喉、乙肝等传染病,消灭脊髓灰质炎;加强脑血管疾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开展偏瘫患者的早期康复训练。
  --降低药物致聋发生率。加强对耳毒药物的审批和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减少缺碘致残发生率。全区所有食用盐加碘;缺碘地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用碘油丸,补碘率达95%以上。
  --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对以上重点预防残疾工程,有关部门要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