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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区无线电监测站建设列入自治区“八五”计划的通知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建设“八五”计划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1990〕10号“关于编制无线电监测站建设八五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建设“八五”计划。
  本计划根据“国家无线电监测网总体技术方案”和“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计算机系统总体技术方案”的要求而制订,在“八五”期间分批实施。
  一、建设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的必要性
  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是国家无线电监测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是实施全区无线电监测,从技术上来保证有限的频谱资源充分、合理、有效、科学地开发利用、防止、消除各种有害干扰,排除各种非法设置的电台,净化空中无线电波,确保各种无线电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完成国家赋予的无线电监测任务的需要。
  二、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建设的总体方案
  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由自治区无线电监测计算站(以下简称区监测站)和地、市级无线电监测计算站(以下简称地、市监测站)组成。各级监测站是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技术机构。设置原则是:根据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无线电监测设备的技术特性和实际需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避免重复建设,以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完成建设任务。凡一个城市(地域)有两个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只设一个固定监测站。据此原则,全区设置九个监测站,即区监测站(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市监测站,玉林、河池、钦州、百色地区监测站。
  三、全区无线电监溻站的建设任务
  (一)区监测站
  1、工作任务
  区监测站接受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业务领导,负责对地,市监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区监测站除设固定监测点一处(已设于大板三区33栋18楼)外,配移动监测车2至3辆。重点实施VHF、UHF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必要时也可开展短波、微波段的监测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监测既设无线电台发射,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技术条件和规定程序工作。
  (2)监听既设无线电台是否遵守通规通纪。
  (3)监测无线电频谱的使用情况,寻找不受干扰的频率,为频率指配和频率规划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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