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技术水平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比率
(1)提高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根据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测算,1979年技术水平为1.1048,1986年达到1.2624,而1988年则提高到1.3305(技术水平无量纲,数值越大,水平越高)。
(2)提高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比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对产值增长的贡献,1985年为16.91%,1988年为20.95%。
3、配置科研体系,改革科技体制
(1)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配置科研机构。我区现有科研机构428个,其中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自然科学研究机构133个,情报与文献机构20个,社会与人文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8个;县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含情报与文献机构)111个;经当地科委批准,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业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集体、个体科技机构156个。我区没有独立的单一的基础研究类型的科研机构,但大专院校和部分科研院所都担负有基础研究的科研工作。
(2)改革科技体制,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得到加强和发展。
--研究单位对内采用各种新的管理制度。1989年,全区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133个,其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机构有110个,占82.7%;实行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的机构有61个,占45.9%;实行所长负责制或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机构有94个,占70。7%;实行科研负责制或课题承包责任制的机构有85个,占63.9%实行课题成本核算制的机构有92个,占69.2%。
--放宽放活科技人员,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发展我区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改革拨款制度。1989年,全区已有35个科研机构不同程度的减拨了事业费,共减拨事业费343万元。占国家当年应拨事业费的8.98%,其中区属18个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平均削减事业费约30%。有4个自治区级科研所,4个地市级属科研科研经费自立。
--加强与企业和经济实行和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在133个科研机构中,有36个,6160人与企业和经济实体实行联合,分别占机构数和职工总数的27.1%和37.7%。
--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承包及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建立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体系。
--开拓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贸活动的开展,1989年全区技术贸易额达4600多万元,疏通了科技成果流向生产的渠道。
4、扩大专业技术队伍
1985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076万人,1989年底,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61.5258万人,增加了46.23%;职改前的1985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21人,占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17%;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567人,占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7%;具有初级职称或未定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4472万人,占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6.13%。到1989年底,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1773万人,占1.91%;具有中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024万人,占17.92%。具有初级或未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49.3272万人,占80.17%。与1985年相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中级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数分别增加了16.3倍和7.1倍。
5、科研手段加强,分析测试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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