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承包办法。一是实行滚动承包。承包期已满或未满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审计,承包合同执行情况良好,领导班子较健全、市场稳定、能向财政多作贡献的,可实行滚动式承包延长承包期。二是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优选经营者和承包方案。不宜实行滚动承包的、合同期满的企业和新承包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公开招标。三是稳妥地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要防止将风险抵押特别是短期抵押变成增加消费的手段。
4、处理好分配关系。企业在保证完成上缴任务的前提下,超收利润的大部分应留给企业并实行分档分成。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分配,要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企业经营者收入,要视其完成承包合同情况,按档次高于本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一至三倍。完不成承包合同的,应当扣减经营者的收入,直至只保留其基本工资的一半。
5、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凡生产比较正常,经营状况较好,领导班子较强,对富余人员有一定的自我消化能力,职代会制度比较健全的承包企业,都可以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在优化组合中,要坚持条件公开、严格考核,择优上岗的原则。要实行平等竞争、择优组合。对组合不上的富余人员,特别是老工人,要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妥善安置。
6、积极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下一步发展企业集团的着重点是完善提高,发育成型,更好地发挥整体的作用。
7、进行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试点。试点不下指标,不赶进度,积极稳妥。南宁、柳州市可选择一两个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
三、围绕治理、整顿,搞好流通领域改革。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当前资金、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都比较紧缺的条件下,要坚决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实行倾斜政策,该保的保,该压的压,促进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组合。
2、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3、开展税利分流的试点。根据国家体改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试点的方案》,南宁市和柳州市可选择若干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4、认真抓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在前一段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彻底。一九八九年底前要坚决撤并那些不符合社会要求,重复设置,不具备开办条件,严重违法乱纪的公司。重点是砍掉各级党政机关办的公司。对于流通领域中从事商业批发、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也应认真进行清理整顿。现有政企不分的公司,必须将经营权和行政权严格分开,今后一律不得批准成立新的政企不分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