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2年5月29日)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物价的通知
(桂政发〔1989〕125号 1989年10月23日)
今年以来,我区控制物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物价大幅度上涨的势头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当前市场物价形势仍很严峻。为确保今年全区物价指数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最近全国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就进一步从严控制物价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三个不变”。今后几个月,物价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个不变”,即坚持今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去年的目标不变,“今年一切改革和建设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使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去年”的原则不变,从严控制物价的要求不变。各地要按照这“三个不变”具体安排部署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把各地、各部门控制物价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继续从严控制出台涨价项目,严肃物价纪律。除国务院特批的以外,各级政府一律不得出台涨价措施。有关部门采取影响物价上涨的经济措施,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报国务院审批。
三、实行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制度。上半年已向地市下达了物价控制指标,为了取得更好的控制效果,健全控制网络,对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分解下达各主要商品品类的物价指数控制指标,实行包干负责制。
区粮食局负责检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9〕58号文中关于议销粮油实行差率管理的规定,充分发挥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控制各地粮食部门的议销大米价格按略低于当地市价出售。
区商业厅要协同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以下简称五市),加强对五市蔬菜的行业管理,做好协调平衡工作,力争五市鲜菜今年的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去年,即低于10. 5%;负责控制今年第四季度冻猪肉价格保持在七月份水平上(冻边肉每公斤五元六角);并通过扩大经营比重拉住市场肉价的上涨势头,增加禽蛋供应,争取全年肉禽蛋类价格指数不突破27%。
区水产局负责组织货源供应市场,牵导集市淡水鱼和海水鱼在七月份价格水平上每公斤降四角-六角,争取水产品类价格涨幅全年不突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