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计划外生产资料最高限价的规定。对有最高限价的商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最高出厂限价,经营企业必须执行最高销售限价。不论经过多少环节,均不得突破最高销售限价,超越最高限价的,均属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没有最高限价的商品,有的要研究规定合理流向、合理环节、合理差率。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对已放开的重要日用工业品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调价申报目录。区产黑白电视机、自行车、洗衣机、毛巾、袜子的调价必须向自治区物价局申报。
除规定放开的小商品外,其他商品的流通环节实行最高综合差率管理,具体差率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
六、建立和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稳定市场的调控手段
一九八九年,各市、县要按照稳定市场物价、促进生产发展、控制商品外流、增加区内市场货源的要求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相应成立由政府一名领导任组长,物价、工商、财政、商业、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价格调节基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七、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
今年,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和服务行业收费不涨价。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各级政府在五月底以前要成立由物价局牵头、卫生、教育、公安、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收费清理检查组,重点检查整顿医疗收费、教育收费、行政管理部门收费和某些服务性行业收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清理检查结果要在八月底以前报自治区物价局。
八、大力开展物价检查监督
今年五、六月份,全区要统一开展一次物价大检查,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抓好。要广泛动员工、青、妇和街道委员会等各方面力量,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进行大检查,也可邀请人大、政协的代表参加。检查的重点应放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和重要收费,以及问题比较多的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行业价格上。要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规定的费率、差率控制措施。物价、商业、计量、工商等部门要在商业企业中开展建立健全统一标价签、明码标价和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要加强职工物价检查监督站机构。要公开报道典型案例,把检查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对违反物价政策的部门和企业,要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行政领导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九、加强物价宣传,增强纪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