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法制局关于继续清理建国
起至一九八五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1988年11月15日 桂政发〔1988〕121号文发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法制局关于继续清理建国起至一九八五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情况的报告,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继续清理建国起至一九八五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的指示,我区自一九八四年起,开展了清理建国以来至一九八五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的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以桂政发〔1986〕41号文、桂政办〔1988〕109号文批转了自治区经济法规研究中心、自治区法制局关于清理建国以来至一九八五年区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情况的两个报告,公布了继续有效、需要修改以及自行失效、应予废止的三部分规章的目录。这对我区干部、群众正确运用法规规章,健全我区法制,促进经济建设起了良好的作用。
上述清理法规和规章的工作,基本上是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进行的。十三大的召开,使一些规章的有效性发生了变化,因此,必须再次进行清理。最近我们会同有关委、办、厅、局对建国以来至一九八五年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重新进行了审查鉴定。我们审查鉴定的原则是:符合党的十三大精神,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有效;原则可用但有些内容或条款与现行法律、政策不符合的需要修改;与党的十三大精神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时效已过,已有新法规、规章代替的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根据这个原则,原宣布继续有效的规章中,有十九件应予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
现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目录附录于后,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以利于工作。
附: 失效、废止的规章目录
应予废止的规章目录
财政、税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文字号和日期 废止理由
1、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建委、 桂革发〔1979〕45号 已被1985年3月
财政部《关于颁发工业比较 一九七九、三、一。 1日桂政发〔198
集中的县镇开征公用事业附 5〕30号文《自治
加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
委关于调整县镇开征
公用事业附加有关政
策的报告的通知》所
代替。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几 桂政发〔1981〕38号 与1985年4月2
项税收征免的规定 一九八一、三、十一。 0日国务院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
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相抵触。
3、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 桂政发〔1982〕121 与1985年4月2
税收负担的补充规定 号一九八二、七、十九。 0日国务院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
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相抵触。
4、关于国营工商企业新办集体 桂政发〔1985〕119 已被1986年12
企业税收政策几个问题的通 号一九八五、八、二十六。 月16日桂政办〔1
知 986〕150号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区财政厅关
于税收问题若干规定
的报告的通知》所代
替。
5、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政发〔1982〕73号 已被1987年9月
税务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九八二、五、三。 28日桂政发〔19
87〕89号文颁发
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实
施办法》所代替。
劳动 人事
6、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工保护暂 区人委(66)会劳字第8 与1988年7月2
行规定 0号 1日国务院发布《女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相抵触。
7、关于改进企业编制定员管理 桂政发〔1980〕135 与1988年4月1
工作的报告。 号一九八0、三、一。 3日七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法》相抵触。
8、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 桂政发〔1983〕170 与1986年7月1
83〕137号文件若干具 号一九八三、十、二十一。 2日国务院发布《国
体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
规定》相抵触。
标准计量
9、广西壮族自治区衡器计量管 桂革发〔1979〕270 按1985年9月6
理实施办法(试行) 号一九七九、十一、二。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执行。
工业、交通
10、关于工交企业实行经济责 桂发〔1981〕50号一 已被1986年5月
任制的若干规定 九八一、七、二十三。 16日桂政发〔19
86〕59号《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
若干规定》所代替。
11、关于工交企业推行经营承 桂发〔1983〕13号一 与1988年2月2
包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九八三、三、三。 7日国务院发布《全
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
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
例》相抵触。
计划、统计
12、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统 桂政发〔1981〕14号 已被区政府办公厅以
计局关于我区社会经济统 一九八一、一、三十。 桂政办〔1985〕
计资料管理问题的请示报 44号文《转发国家
告 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密
管理办法的通知》所
代替。
建设、环保
13、关于国家建设用地问题的 桂革发〔1972〕38号 与1988年1月8
情况通报 一九七二、二、二十二。 日自治区六届人大常
务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过的《广西壮族自治
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