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要加强宏观管理的指导,避免一哄而起,陷入盲目性;要围绕我区“七五”计划的目标和行业规划的方向进行。通过联合,逐步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使我区现有企业提高到国内比较先进的水平;形成一批名牌拳头产品和与国内外有一定竞争力的产品;建成一批以名牌优质产品和出口产品为“龙头”的经济联合体或生产基地,并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
三、凡兄弟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到我区联合兴建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可以使用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计划指标。
自治区内各地、市、县之间跨地区联合兴建的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单独另列。
联合兴办的基建和技改项目,按国务院和自治区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计划部门优先予以安排。
四、在联合中,企业和单位用原有厂房、设备和技术、专利、商标等折价的投资,以及经济联合组织将企业和单位的结余专用基金用于联合组织内部投资,均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指标。厂房、设备在折价投资时,若该厂房、设备项下欠有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未还清的,必须同时办理贷款及债务转移手续,落实债权债务。
五、自治区银行掌握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人民银行专项贷款),每年在编制计划时预留一定额度,用于外省(区)与我区举办的联合项目。银行要大力支持横向经济联合,贷款要优先安排。贷款时所需的垫底自有资金比例可放宽到10。
经济联合体为发展生产,可以向联合体内各企业及职工和向社会集资、发行债券或股票。其利率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20%。向社会集资及发行债券或股票,集资额超过三十万元以上的,要经联合体所在县以上人民银行批准。
六、自治区每年在安排物资平衡计划时,对于我区与外省、市、自治区在我区联合兴办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各级物资部门每年还要从计划外组织的物资中划出一定份额,用于支持各经济联合组织。
与区外联合开发原材料及其他短缺紧俏产品,如规定用产品分成或补偿办法的,可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分享这部分产品。客方把分成的产品运往区外,不受物资流向限制,交通部门予以放行。
七、为使联合组织逐步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改造能力,对经济效益比较显著的联合组织,经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核定,企业提取固定资产的设备部分的折旧,可比同类企业同类设备折旧率提取标准高二至三个百分点。同时企业可按产品销售额0.5 ̄1%提取,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基金,列入企业成本,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