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的工资。
1、级别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工作人员的定级为: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的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职务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的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三档109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3、分配到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市)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直接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
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和级别,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七、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机关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
(一)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岗位工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分别设置,各设8-10个档次。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工作的技术水平高低确定,共分五级,每级各设一个工资标准。
(二)普通工人执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共设13个档次。
(三)机关工人的奖金,根据对工人劳动实绩、劳动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确定。奖金在工人基本工资中的比例为30%,适当拉开差距发放(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市、县和区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岗位工资。
将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津贴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合计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五)。套入后又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六)。套改工资后,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
2、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已确定技术等级(职务)的技术工人,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现执行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可按《工人技术等级条例》规定的对应关系,即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的岗位工资档次和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
非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按确定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按初级工套改岗位工资并执行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这种对应关系只限于此次套改。待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后,再根据确定的技术等级(职务)进行调整。
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和工资的确定,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五)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将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合计64元,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五)。套入后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六)。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
(六)正常增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
年度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晋升一个岗位工资档次,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按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原岗位工资低于晋升后新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最低档的,进入最低档;高于新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工资标准。技术工人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提高岗位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岗位工资标准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从技术等级(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可与技术等级(职务)未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后,从变动技术等级(职务)的下个月起,调整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以及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幅度,在调整职级工资标准的同时,相应调整工人的工资标准。
(七)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的技术工人重新确定工资。
(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工人“五大”毕业生,定级时可比同工种人员高定一个档次的技术等级(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
(九)相应提高学徒工和熟练期普通工的生活待遇。学徒工在学徒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费第一年160元(含奖金,下同),第二、第三年170元;转正后定级前180元。普通工在熟练期间内,每人每月生活费170元。
(十)经县以上人事(含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在机关工人工资制改革的同时,相应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提高标准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十一)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的划分
工人所从事工种、岗位,凡国家和地方有明确规定定为技术工种、岗位及具有相应技术等级的,可列入技术工人范围。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普通工岗位处理。
八、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对1993年10月1日至本单位实施职级工资制前分流出机关的人员,均按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改革后的工资数额介绍给调入单位,并由原单位补发1993年10月1日至调出时应增加的工资。
(二)机关工作人员中,原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的,此次套改新工资标准时,均不与职称挂钩,按本人行政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只有专业技术职称而无行政职务的,由各单位在上级机关指导下,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职级工资。
(三)公安干警按照原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劳人薪[1987]24号)的工资标准对应关系,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套改职级工资制。其现行工资标准高出其他行政人员的部分,相应建立警衔津贴,具体办法在国家正式下达后我区再具体贯彻实施。
目前执行公安干警工资标准的劳改、劳教干警和检察院、法院法警等,均按此办法办理。
(四)执行公安干警工资标准的县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执行职级工资制,其现行工资标准高出其他行政人员的部分,建立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待中央明确后执行。
(五)各机关应严格按自治区、地、市、县编委批准的机构级别执行,此次套改以机构级别为依据确定工作人员的职务等级,并相应套改和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六)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进入机关工作的,这次工资改革中可依据其学制和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进行套改,确定级别和职务工资,但此规定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七)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增资办法,实行增资指标总额控制。增资指标由自治区统一下达,各地不得擅自突破。
九、组织领导
这次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是对现行工资制度的重大改革,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党政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区的各项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审批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的审批手续,由各级组织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再按管理权限审批。
新工资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表一: 级别与职务关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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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职 务 ┃
┣━━╋━┳━━━━━━━━━━━━━━━━━━━━━━━━━━━━━━┫
┃ 一 ┃总┃ ┃
┃ ┃理┃ ┃
┣━━╋━╋━━┳━━━━━━━━━━━━━━━━━━━━━━━━━━━┫
┃ 二 ┃ ┃副国┃ ┃
┣━━╋━┫总务┣━━┳━━━━━━━━━━━━━━━━━━━━━━━━┫
┃ 三 ┃ ┃理委┃ ┃ ┃
┃ ┃ ┃ 员┃部省┃ ┃
┣━━╋━┻━━┫ ┣━━┳━━━━━━━━━━━━━━━━━━━━━┫
┃ 四 ┃ ┃长长┃副副┃ ┃
┣━━╋━━━━┻━━┫部省┣━━┳━━━━━━━━━━━━━━━━━━┫
┃ 五 ┃ ┃长长┃司厅┃ ┃
┣━━╋━━━━━━━┻━━┫ 、┣━━┳━━━━━━━━━━━━━━━┫
┃ 六 ┃ ┃ 局┃副副┃ ┃
┣━━╋━━━━━━━━━━┫长长┃ 厅┣━━┳━━━━━━━━━━━━┫
┃ 七 ┃ ┃ ┃司、┃ ┃ ┃
┣━━╋━━━━━━━━━━┻━━┫ 局┃处县┣━━┳━━━━━━━━━┫
┃ 八 ┃ ┃长长┃ ┃副副┃ ┃
┣━━╋━━━━━━━━━━━━━┻━━┫ ┃ ┣━━┳━━┳━┳━┫
┃ 九 ┃ ┃ ┃ ┃科主┃ ┃ ┃ ┃
┣━━╋━━━━━━━━━━━━━━━━┫长长┃处县┃ ┃ ┃ ┣━┫
┃ 十 ┃ ┃ ┃ ┃ 任┃副副┃ ┃ ┃
┣━━╋━━━━━━━━━━━━━━━━┻━━┫ ┃ ┃ 主┃科┃ ┃
┃十一┃ ┃长长┃ 科┃科任┃ ┃ ┃
┣━━╋━━━━━━━━━━━━━━━━━━━┻━━┫长 ┃ 科┃ ┃办┃
┃十二┃ ┃ 员┃长员┃ ┃ ┃
┣━━╋━━━━━━━━━━━━━━━━━━━━━━┻━━┫ ┃员┃ ┃
┃十三┃ ┃ ┃ ┃事┃
┣━━╋━━━━━━━━━━━━━━━━━━━━━━━━━┻━━┫ ┃ ┃
┃十四┃ ┃ ┃ ┃
┣━━╋━━━━━━━━━━━━━━━━━━━━━━━━━━━━┻━┫员┃
┃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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