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贫困地区,经自治区扶贫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使用部分扶贫、支边资金建市场。
9、积极引进外资,利用外资建设市场。
(二)大力支持投资兴办市场。对投资兴办市场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税收;对固定资产折旧可在折旧率的基础上,加速折旧20%-25%;新增加的折旧基金可用于还市场建设贷款;主办市场的部门、单位、企业或个人,经物价部门批准,可向进场交易者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市场服务费;市场建设征用土地,五年之内,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回建费、搬迁费、土地管理费外,其余各种规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减免;对市场建设征收的商业网点建设费、城市建设附加费和市镇公用、环卫、园林设施配套费,经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免征或适当减少。
四、努力构建市场主体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必须努力构建与其相关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以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国有工业企业自觉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国有商业、粮食、物资、外贸流通企业和供销社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在完善和发展批发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大力发展城镇集体企业、乡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体系的活力。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经纪人活动。在自治区直辖六市,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成立经纪人公司;在各县(市)成立经纪人事务所。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育中介人才。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成立自治区中介人才培训中心。经纪人经考试考核合格,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地要根据不同情况,发展和完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以及公证、仲裁、计量、质量检验认证、信息咨询、资产和资信评估等机构,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中介组织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由主管部门指导他们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以提高市场运行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