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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通知[失效]

  4、技术市场方面,各地要建立和健全技术合同仲裁和无形资产评估等机构,完善同级科委主管的技术市场组织管理机构,保证技术市场的正常运行。各地、市要加快建设促进技术商品转化的技术开发中心、工业新产品展销中心、科技贸易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科技博览馆、技术经纪人活动事务所等一批有影响的技术交易网络型的场所。各县要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多层次的科技信息、咨询、技术开发、经营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农村技术市场和科技服务体系。
  5、信息市场方面,由自治区计委、科委牵头,在南宁建立功能齐全、信息面宽、使用现代化处理技术的多学科综合信息中心;各地、市、县要尽快建立本地与外地、政府与部门、市场与企业的信息网络。加快信息商品化、市场化的步伐,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发展包括经济、科技、人才等多种行业、专业的信息市场。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快广告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健全广告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
  (四)积极建设以文化市场为主体的特种市场。各地、市、县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逐步建立各种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文化娱乐中心市场,在乡镇建立相应的网点,逐步向农村圩场拓展,丰富和活跃广大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重视建设书报刊、音像制品、美术、文物等市场。
  在建设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特种市场的同时,各地、市、县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发展旅游市场、酒店业等服务型市场。
  各地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中,要加强市场制度和法规建设,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要进一步搞好价格改革,发挥其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三、加快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市场建设资金。
  1、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增加一定的信贷资金,专项用于市场建设。
  2、各地每年要从市场收取的地方税和规费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市场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上征收的市场管理费扣除必要的开支和按规定上交外,主要用于市场建设。
  3、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把市场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适应支持。
  4、承办市场的单位,要从自有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市场建设。
  5、可用股份制办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
  6、大中型市场建设,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委托证券发行机构向社会发行市场建设债券。允许信托投资公司和有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参与市场建设投资和参股。
  7、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10%,用于城镇集贸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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