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通知
 (1994年7月12日 桂政发〔1994〕56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1993年底止,全区共有消费品市场2593个,生产资料市场37个,生产要素市场36个。这就优化资源配置,搞活流通,促进生产,扩大劳动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市场发展水平不平衡,市场发育不足,市场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与中央关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我区市场体系,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培育和发展我区市场体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从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各类市场建设,尽快形成适应广西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兴办社会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场。
  (二)开放各类市场,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经营,做到物畅其流,公平竞争。
  (三)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以及社会分工的程度来确定,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协调发展。
  (四)贯彻“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独资、集资、联资、股份等形式,广开市场建设资金的渠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二、建立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主要目标
  当前我区建立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在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的基础上,着重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反对不正当竞争,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