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2年5月29日)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
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工作报告的通知
(1993年8月23日 桂政发〔1993〕77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筹措、调度、供应和专户管理工作,我行会同自治区经委、财政厅、粮食局、各专业银行、自治区烟草公司、丝绸公司、糖业公司等部门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问题。现将认真做好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今年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工作,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交给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大事,是检验能否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的重要标志。建议在农副产品收购期间,各地、市、县要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部门、银行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协调领导小组。各级财政、银行和粮食、烟草、供销社、外贸、丝绸、糖厂等收购企业,对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压缩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集中各种可用资金确保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不允许向农民“打白条”。
二、千方百计筹集收购资金,保证我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需要。据各部门测算,今年全区粮油、烟叶、蚕茧、生猪、茶叶、蔗糖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共需资金40亿元。其中:夏粮收购及调进需要18.88亿元,春烟收购需要3亿元,蚕茧收购需要1亿元,蔗糖收购需要11亿元,生猪和茶叶收购需要5亿元,棉花调进需要1.60亿元。夏粮收购和调进所需的18.88亿元,粮食部门负责4.5亿元,财政部门负责1.5亿元,人民银行区分行负责3亿元,农业银行区分行负责7.38亿元,工商银行区分行负责2.5亿元。以上各部门要保证资金按时到位,8月底前全部到位。具体筹措办法和要求是: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银行、财政、收购企业及主管部门明确责任、联合共保”的办法,落实资金责任制。在收购期间对资金到位情况每月考核一次,督促各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一些地方收购资金临时出现缺口时,专业银行应按“先贷后报,先垫后补,事后算帐,分清责任,限期归位,照章处理”的原则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