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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电厅关于开展第一届水利月和节水周活动意见的通知

  三、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对学生进行一次水利和节水的专题教育。
  四、在“水利月”期间,各地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水利冬修义务劳动。劳动次(天)数由各地自定。
  五、各地、市、县(市)要按照本届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活动。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附件一: 自治区开展第一届“水利月”和“节水周”活动实施计划

  一、成立自治区第一届“水利月”和“节水周”活动领导小组,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水电厅和自治区建委协商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电厅。
  二、宣传活动:
  1、十一月三十日拟在广西电视台现场直播自治区水电厅厅长吴锡瑾的讲话:《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十二月一日,拟在《广西日报》发表自治区副主席徐炳松的文章:《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
  2、在全区征集水利和节水的专题稿件,从十二月份起将陆续在《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刊登或播出。
  3、在南宁市主要建筑物和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和张贴标语。
  4、十二月第一个星期天(十二月五日)在南宁市举办第一届“水利月”和“节水周”的大型宣传活动,拟采用宣传车游行宣传,并设点进行水利和节水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在朝阳剧场对面开设宣传专栏。
  5、在南宁市范围内的大、中、小学进行一次水利和节水专题教育。
  三、组织区直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一天冬修水利义务劳动。

附件二:    广西“水利月”、“节水周”宣传标语


  1、贯彻水法,加强水利法制建设
  2、依法治水,造福人民
  3、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4、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
  5、实行“水利月”、“节水周”是我区水利工作的一件大喜事
  6、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
  7、兴水利,除水害,为振兴广西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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