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事砒霜生产的企业,要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消防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方可正式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按审批规模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或异地建设。
五、各级政府和经委、化工、环保、公安、劳动、卫生、乡镇企业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和群众认识到砒霜污染的危害性,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环境。要加强群众监督,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切实把砒霜生产管理好,以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发展。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 第一批取缔的非法砒霜厂点名单(共26个)
一、河池地区(13个)
1、河池市二轻五圩化工厂
2、河池市五圩乡化工厂
3、河池市河池镇拉新屯杨树光、杨木坚个体砒霜冶炼厂
4、南丹县大厂镇大坪化工厂
5、南丹县小场乡关上村石板井化工厂
6、南丹县大厂镇大厂村龙庙坳冶炼厂
7、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百益化工厂(已关闭)
8、都安瑶族自治县五竹化工厂(已关闭)
9、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化工厂(已关闭)
10、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乡下坳化工厂(已关闭)
11、都安瑶族自治县古山乡古山化工厂(已关闭)
1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化工厂
13、东兰县坡峨乡矿粉厂
二、梧州地区(7个)
1、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米溪仁义冶化厂
2、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鸽岭仁义冶化厂
3、富川瑶族自治县小田冶化厂
4、富川瑶族自治县轻化厂
5、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华冶化厂
6、钟山县羊头砒霜厂
7、钟山县红花化工厂
三、柳州地区(2个)
1、象州县连坪综合化工厂
2、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冶炼分厂桐木镇二车间
四、玉林地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