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
《产品质量法》执法主体的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能,把
《产品质量法》学习、宣传和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当前首要任务,要在抓好面上学习、宣传的同时,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切实弄懂该法的立法宗旨、内容、特点、意义、作用、责任、处罚等主要问题,严格掌握执法尺度。
(二)各级宣传和普法主管部门,要将
《产品质量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二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全体公民确立“质量第一”思想,不断增强社会的质量意识。
(三)要抓住全国人大即将审议通过《关于产品质量犯罪的
刑法补充规定》、开展《’93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九月一日
《产品质量法》正式实施的时机,在全区范围内把学习宣传工作推向高潮。要把学习宣传工作与当前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和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紧密地结合起来,采用召开宣传贯彻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展览会、培训班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把
《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
(四)为了配合学习和宣传
《产品质量法》,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要举办全区部分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厂长、经理学习班,并结合《关于产品质量犯罪的
刑法补充规定》的公布,举办执法人员、质量监督检验人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促使工商企业厂长、经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在市场中以质量取胜的观念;促使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二、努力做好
《产品质量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