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庆祝活动的主要安排
1.国庆联欢会。10月1日晚上,举行盛大文艺演出和焰火晚会,请省、市领导分别与群众一起观看。文艺晚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组织,焰火晚会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出席晚会的省、市领导邀请工作由市委办公厅负责。晚会的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和消防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2.国庆游园活动。10月1日至3日,在广州市各大公园组织群众性的游园活动。以烈士陵园为中心会场,省、市领导和群众一起参加游园活动。中心会场的领导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文艺演出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场地布置由东山区和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各区、县级市在当地公园举办游园活动。
3.“伟大的祖国、可爱的广州”建国50周年成就展。组织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委党史办负责。
4.“百万市民看广州”一日游活动。组织市民游览广州新风貌,宣传广州“一年一小变”的成绩,体会建国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发展的伟大成就。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点组织老工人、老市民、中小学生游览团。组织工作由市创建办、市旅游局负责。
5.升国旗仪式。10月1日选择一个合适地点举行庄重的升国旗仪式,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负责。
6.广州解放50周年纪念(座谈)会。10月14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行广州解放50周年纪念(座谈)会,市五套班子领导出席,市主要领导讲话。邀请当年参加解放广州战斗的部分部队省长、我市历任老领导、劳动模范等出席。组织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
7.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举办“辉煌50年”展演、展映、展示周,演出、放映、展出、出版一批反映建国50周年成就的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艺术水平的影视作品、戏剧、小说、歌曲、出版物等。
8.市属各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组织刊播一批以庆祝国庆及广州解放50周年、增创广州发展新优势为主题的纪念文章、回忆录、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理论文章等。
四、庆祝活动的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我市庆祝活动的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组织的有关活动,使宣传、庆祝活动热烈而有序地开展。我市已成立建国5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市一级的庆祝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审批并统一安排;市直单位常务全市性的大型宣传和庆祝活动,报领导小组批准。各区、县级市的庆祝宣传活动由各区(县级市)委、政府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