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
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1999年5月20日 穗府〔1999〕2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199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日,10月14日是广州解放50周年纪念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中发[1998]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粤发[1998]13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庆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庆祝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建国50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成为一座充满生机和活力、初具规模中心城市。半个世纪以来,广州的历史是一部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战的历史,是一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进取的历史。隆重热烈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广州解放50周年,总结和回顾建国50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与实践经验,对于团结动员全市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更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增创广州发展新优势,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实现广州跨世纪发展战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庆祝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宣传报道的内容
建国50周年和广州解放50周年的庆祝活动,按照隆重热烈、规模适度、注重实效、注意节检的原则进行。整个活动要充分展示建国50周年特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的大好形势;宣传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增创广州发展新优势、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宣传全市人民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及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当年人民解放军解放广州,决战决胜的英雄业绩。要以正面宣传为主,自觉维护全党的工作大局和团结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