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震监测工作
1、广东省地震局在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建有深圳地震台,自1980年开始正式记录,仪器为一台三分向地震仪和一台水管倾斜仪。三分向地震仪属短周期地震仪,仅能记录近震,远震则记录不到。水管倾斜仪因环境不良影响了数据的可靠性,观测意义大大降低。
此外,广东省地震局还建立了珠江三角洲无线数字化传输地震台网,我市梧桐山设有子台,在深圳市民防办设有反馈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因空中电波的干扰,可靠性受到很大的影响。
2、市属地震监测网点较少,只有黄贝岭动物宏观异常观测站(设在深圳地震台内)、赤湾地震观测站(设在赤湾海洋站内)和白芒深井水位遥测点。其中白芒深井水位遥测点因附近抽水干扰太大不得不停测。
市民防办自设了三台不同类型的电磁波异常接收仪,进行接收临震前地震信息的试验研究。地震预报手段尚处于空白。
我市地震监测网络尚未形成,地震速报、震害速报能力也急需加强。
3、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我市自成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以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地震及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包括利用报纸、电台、录相及有奖测验等。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防震减灾知识的讲授,并印制小册子和购置挂图发给各中小学和建筑设计单位。
4、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建设
(1)1986年深圳市地震办公室成立,1987年深圳市抗震办公室成立并与地震办公室合署办公。1991年撤消地震办公室和抗震办公室,成立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地震和抗震工作。市属六区只有龙岗和宝安成立了区民防办公室。
(2)1991年市政府以深府〔1991〕345号文印发了《深圳市地震应急方案》,使我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在防御地震突然袭击时有章可循。
5、完成了福田小区、华侨城等地震小区规划,以及七十多个单体工程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2010年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
(一)总目标
1、坚持防震减灾工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继续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把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贯彻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增加投入,加强防灾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的重要指示,全面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
2、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具备抗御六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重要建筑物应符合抗七级地震的要求。